生态环境部:涉及生态环保的党内法规取得重大进展
2020-06-30 17:33:38

人民网北京6月30日电(丁亦鑫)6月30日上午,生态环境部召开6月例行新闻发布会,法规与标准司司长别涛表示,十八大以来,涉及生态环保的党内法规取得了重大的进展,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障,对国家的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具有重要的引领、补充、支持作用。

别涛介绍到,近年来,特别是党的十九大以来,生态环境部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、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,在科学立法、严格执法、全民守法等环节、全过程协同发力,推动生态环境法规标准体系建设与重大法治、重大改革紧密融合,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,积极探索推进环境标准基准等方面的研究工作,切实按照“依法治污”总要求,构建了与污染防治攻坚战相适应的法规标准大框架,取得积极进展。

别涛指出,在法律法规体系方面,迄今为止,由生态环境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的法律共13部,占现行有效法律总数(270部左右)的约二十分之一;另有22部与生态环境保护紧密相关的资源法律。由国务院颁布、生态环境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的行政法规共30件,占现行有效行政法规总数近二十分之一。由生态环境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,颁布实施的部门规章共计88件;

在标准体系方面,现行国家生态环境标准总数达到2140项。其中,包括17项环境质量标准,186项污染物排放(控制)标准,这两类是强制性标准,合计203项;也包括1231项环境监测类标准,42项环境基础标准,648项环境管理规范,16项与应对气候变化相关的标准。这些标准对打赢打好蓝天、碧水、净土保卫战,以及实施排污许可制度改革等工作十分重要,许多重点地区、重点行业正是借助标准的引导、倒逼和推动作用,加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,推动形成优质供给增加、落后低质供给减少或加快退出的绿色发展新趋势,提振绿色生产信心;

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面,全国各地办理了945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,涉及赔偿金额超过29亿元,推动修复大量受到破坏的环境要素,包括超过1150万立方米土壤、2000万平方米林地、600万平方米草地、4200万立方米地表水体、46万立方米地下水体,促进清理固体废物约2.28亿吨。生态环境部组织研究制定了8项评估技术规范,基本覆盖各类主要环境要素;组织开展了“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十大典型案例”评选过程中,公众参与累计投票数超过440万,形成良好舆论氛围。所有省级党委政府都印发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改革实施方案,还出台了200多件配套文件。

最后,别涛强调,涉及生态环保的党内法规取得了重大的进展,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障,对国家的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具有重要的引领、补充、支持作用。十八大以来,生态环境领域的制度改革措施达到60多项,绝大多数改革措施都是以党内法规形式出现的,最新的一件是《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》。